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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柳江最新案件,柳州市柳江***

gkctvgttkgkctvgttk时间2024-07-04 15:03:35分类柳州百事通浏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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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柳州柳江最新案件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柳州柳江最新案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广西柳州男子高压线下钓鱼触电身亡,家属向供电公司索赔63万元,你怎么看?
  2. 两名男子先后跳下柳江河,民警反复搜索不见踪影, 你怎么看?
  3. 河南鹤壁一儿童被狗活活咬死,涉案犬主人被刑拘,你怎么看?
  4. 新中国建国以来,有没有让你印象特别深刻的犯罪案件?

广西柳州男子高压线下钓鱼触电身亡,家属向供电公司索赔63万元,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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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黄某朋友韦某等人前往柳江区进德镇一条小河边钓鱼,在钓鱼过程中黄某被高压线电击倒地,韦某等人紧急拨打急救电话将黄某送往医院抢救,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柳州柳江最新案件,柳州市柳江事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首先结合案例可以知道,男子在高压线下钓鱼的行为自己本身也存在过错,但是电力部门并没有举证该损害结果系男子自己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所以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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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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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根鱼竿也能碰到高压线,想知道高压线对地面是有多高的距离,一根鱼竿也能夺走一条人命,看看人民群众在下面生产生活能带来安全感吗?

国家电网也有明文规定,一条10千伏的***高压电距离地面也有8米以上,一条35千伏至少在15以上的甚至更高,越高的电压距离地面越大,我想作为经营供电公司要全部负责任,

男子黄某在河边钓鱼,没想到却发生了悲剧:因为钓鱼时身处高压线下,不慎触电身亡。黄某家属将柳江供电公司***至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决供电公司赔偿各项损失63万余元。近日,柳江区***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柳江区***经审理后认为,医院出具的出诊记录单和死亡证明书及证人证言,均证明黄某因触电电击伤休克死亡,柳江供电公司对黄某死因有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关证据。在本案中,黄某死亡属高压电致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柳江供电公司作为涉案高压电输电线路的经营者,应对黄某的死亡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而黄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高压电具有相当危险性,仍到高压电下垂钓,鱼竿触及高压电线,造成自身身亡,其行为属重大过错,对自身的死亡负有责任,故可适当减轻柳江供电公司的赔偿责任。柳江区***综合全案情况,一审判决柳江供电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向黄某家属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7万余元。对于***的判决你怎么看?

我觉得一审判决柳江供电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向黄某家属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7万余元这是合理的。

如果如上面所述,属于高压电下的行为,应该是有一定提示措施的,比方有很显眼的牌子上写着着:前方多少多少米有高压线,禁止垂钓和前往的正确提示,再或围起一个屏障表示前方有高电压,禁止前行等,如果有类似的提示和措施,成年人还依然我行我素造成的意外身亡,我觉得经营者赔偿37万已经很不错了,人道主义精神做的很好了。如果是用电方用电不规范,比方电线老化没有及时更新、***没有及时维修、架设不规范等原因,那用电方的责任就大了去,所以这个要看具体实际情况裁决的。

任丘长丰乡前几年,也出发生了和这一样的事故,也是在高压线下钓鱼致人死亡,把人抬到电力局好几天,不知以后怎样解决的,我认为这事,如果高压不标准达不到高度,就应该是电力局的责任,否则,就应该是自己的责任,你自己找死与别人无关,想自己死了让别人买单,太***了。

两名男子先后跳下柳江河,民警反复搜索不见踪影, 你怎么看?

没事玩什么跳江搞失踪呀,他们一跳完事了,给人家救援打捞的工作人员带来多大困难呀,两个人跳,下水打捞的人就不只有两个了,江太大,还要费事,费力,费钱的去找,唉,搞事情嘛。为打捞的工作人员点赞。

河南鹤壁一儿童被狗活活咬死,涉案犬主人被刑拘,你怎么看?

又是一起恶狗咬死人的恶性案件。12月15日,鹤壁市山城区后柳江村一名3岁男童在家门口玩耍时,突然遭到邻居家的狗疯狂撕咬,当场身亡。孩子的母亲闻讯慌忙跑到现场,看见孩子躺在血泊中,头、脸、脖子、胳膊到处被咬的伤痕累累,当时就晕厥过去。好心的乡亲掐人中才缓过来,清醒后是放声痛哭,撕心裂肺哭声回荡村庄的上空,在场所有人都禁不住扼腕叹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就这样被一只恶狗残忍夺取生命,这对于一个做母亲的来说,那种痛苦是伴随终生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狗主人发现小男孩被咬伤后,不是选择第一时间打120救人,反而是清理现场,把狗带走然后报警,如此麻木冷漠,简直是太缺少人性了!目前,狗主人已经被山城区分局刑拘,案件还在调查中。前去***访的记者看到,咬人的狗依旧拴在狗窝中,是一条***土狗。受害的家属还沉浸在丧子的巨大悲痛中,她们表示:自己不要赔偿,要公安机关追究狗主人刑事责任,还孩子一个公道。

这是一起典型恶狗伤人事件,究其原因就是狗主人不栓绳不戴嘴套所致,必须依法追究狗主人管理不善造成他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绝不能赔钱了事,不然,这样的悲剧还会发生。

归根结底,狗不是人类的朋友,只是狗主人的朋友。再听话的狗都会对无辜的路人产生攻击,尤其是小孩更会成为狗伤害对象,这是狗的本能反应,不是狗主人能轻易***的。什么“我家狗狗很乖,不咬人”都是自己欺人的话,都是在拿他人健康安全不当回事。再此,奉劝所有养狗的爱狗的:一定要严格遵守养犬条例,遛狗切勿不栓绳不戴嘴套。对于无人认领的流浪狗要组织力量进行扑杀,绝不能顾及爱狗人士所谓的“声讨”。希望以后再也不要看到恶狗伤人的悲剧发生,希望在也听不见“狗命也是命”的***仁慈声音。

中国建国以来,有没有让你印象特别深刻的犯罪案件?

我印象最深的是83年“东北二王”案件。全国各地都张贴了通缉令,一时间弄得人心惶惶。

“二王”即王宗坊和王宗玮兄弟俩,沈阳人,新中国第一张悬赏通缉令上的通缉犯,震惊全国的大案“东北二王特大***案”的主角。从1983年2月12日二王在沈阳犯下第一起命案至9月18日被警方击毙的七个月之间,“二王”凭借***和手榴弹打死打伤公安执法人员和无辜百姓18人(打死9人伤9人),五次逃脱警察的追捕。二王逃亡期间,谣言弥漫全国,给民众带来一定的恐慌。最后二王逃到江西广昌的盱江林场的一座山上。由公安、武警、军队、民兵组成了近三万人的围剿队伍(包括武汉空军部队的一架直升机),形成了四个包围圈,将二王击毙。

回顾石景山八女遇害:北京最惨凶杀案,8位少女惨遭***

1995年5月30日,北京一个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女生宿舍里,8个花季少女惨遭杀戮,现场惨不忍睹,这是北京建国以来最惨烈的一场凶杀案。

赵连荣37岁,住在同楼的二层,是被害宿舍的邻居。赵连荣在高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去一个零件厂当工人,他的妻子是一名话务员,夫妻二人还有一个五岁的儿子。

单位领导向警方表示,赵连荣平时很老实,性格比较内向,不太喜欢和别人交流,但是为人憨厚,也从来没有表现出激烈的行为,但是他什么事情都喜欢自己闷在心里,不愿意说出来。

1998年,赵连荣的隔壁搬来了八个女孩儿,她们大的24岁,小的只有17岁。每次路过看到这几个女孩儿,赵连荣都会礼貌性的点点头,但是从来没有说过话。

虽然赵连荣表面上从来没有和她们说过话,也没有问过什么,但是他在背地里却打听这几个女孩儿的各种消息。

他得知这几个女孩儿都是来自福建省,都在一些珠宝店或者大商场工作,赵连荣的房间正好正对着女孩儿们的宿舍,在窗台上就可以看到对面所有动静。

他每天都会偷偷地趴在窗台上***这几个女孩儿的动静,他发现对面的阳台虽然是密封的,但是她们的门窗经常开着,天气热的时候经常晚上也不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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